送心意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2-05-11 21:48

您好,企业与企业之间长期借款不还又没有正当理由的,税局可以认定借出资金的一方拆借资金有利息收入,会让公司补缴税款。长期借款不还一般是一年以上的挂账,股东的个人借款有可能是视为分红。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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