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股东若干人。 股权各51%与49%。 董事长因故空缺。 51%之股权:支持甲当。 49%之股权:支持乙当。 协商不果,争执不下。 如何确定?为什么?
红蜻蜓
于2022-05-16 14:14 发布 1718次浏览
- 送心意
余余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2-05-16 14:23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赋予高度自治权。董事长的产生只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只能协商啊。协商无果,那说明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达不成一致,这是公司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啊。要么股东退出,要么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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