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烦请帮忙看下,谢谢!我们单位是合伙企业A,两名合伙人甲乙都与A签了劳动合同,由A为他们也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为甲每月缴4000元,为乙每月缴2000元),甲每月工资2万元,乙每月工资1万元,扣完他们每月应承担个人部分的社保公积金(甲承担2000元,乙承担1000元)后,甲每月拿工资18000元,乙每月拿工资9000元,请问①由于甲乙是合伙人,虽然发的是工资也缴了社保,但甲乙如果按照综合所得工资薪金申报缴纳个税也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季度预缴经营所得个税(填报A表)年度3月31日前汇算清缴(填报B表)请问直接按经营所得申报税负小还是工资通过综合所得税负小?
刘娜
于2022-05-16 21:37 发布 51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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