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李三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 收账款进行函证时,复函中有6户颂客提出以下意见: (1)本公司资料处理系统无法复核贵公司的对账单: (2)大体一双 (3)所欠余额10000元已于2007年11月20日付吃 (4)本公司曾于10月份预付2500元,足以抵付账单中所列两张发票金额2000元 请问:针对客户复函中提出的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何种步骤进行处理
学堂用户dfdgsm
于2022-05-18 11:18 发布 1338次浏览
- 送心意
何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2-05-18 12:11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1)本公司资料处理系统无法复核贵公司的对账单: 根据合同,银行交易记录,出入库记录进一步核实 (2)大体一双 再次函证,询问差异之处,并且结合合同等验证金额的准确性 (3)所欠余额10000元已于2007年11月20日付吃 查看银行收款单等,看有无收款没有入账的情形 (4)本公司曾于10月份预付2500元,足以抵付账单中所列两张发票金额2000元 查看银行收款单等,看有无收款没有入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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