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5-24 11:56
同学你好
出口企业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预审,提示没有出口报关单信息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的,企业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第2条规定: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后,应及时审核并向企业反馈审核结果.如果审核发现申报退(免)税的凭证没有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企业应按下列方法处理:
1.属于凭证信息录入错误的,应更正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2.属于未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进行出口货物报关单确认操作或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操作的,应进行上述操作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3.上述原因外,可填写《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将缺失对应凭证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数据和原始凭证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协助查找相关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查询电子数据传输系统有电子信息,可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运维层报省局运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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