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有个问题。我们是乙方分包方,从甲方哪里 问
就是乙方我们代扣代缴是吧?个税不体现吗?若有个税的问题,。再就是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是不是太高了 答
老师,企业的年审工作是指哪些? 问
老师,工商年报不属于年审工作吧?工商年报是在哪个网站完成的呢,时间截止时点是什么时候? 答
建筑企业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在资产负债表存货列 问
我在建工程存货列进去了 ,但是负债这边差异数是这笔金额 我应该列入什么科目呢 答
一般纳税人,怎么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一个点的票 问
一般纳税人是开不出1%的 答
您好,老师,现在企业去银行贷款必须使用税务报表,还 问
你好,这种银行贷款来说风险是不大的 答
甲和乙买卖汽车 且甲已经将车给了乙 但是甲借口说借用几天车辆 结果又把车卖给了丙 丙已经知道甲把车卖给了乙 但是丙已经登记了 那么汽车的所有权是否归丙?
答: 汽车的所有权不归属于丙
老师好,请问汽车交付后即享有所有权,但未登记,转而又被登记给了第三人,此时不能对抗这个登记的善意第三人,意思是说车归第三人所有了吗?
答: 同学你好!是的 是这个意思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甲将一辆汽车卖给A.B两人,先将汽车交付给了A,没有登记,然后将小汽车过户登记到了B名下,最后应该是谁取得所有权,
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取得汽车产权的应当是B,因为汽车被过户登记到了B名下,A无权就汽车取得产权,A只能获得出卖的价款。按照相关法律,财产的权利取得要满足下列条件:1.有效的取得,2.明确的对象。有效的取得指的是财产必须有实实在在的行为取得;明确的对象指的是涉及的双方明确的认定取得主体。在这里,甲将汽车出卖给A和B,先将汽车交付给A,没有登记,然后再将汽车过户登记到B名下,应该是由B取得汽车所有权,A只能获得出卖的价款。 拓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物权的取得,是指符合物权取得条件,以合法的方式,实施取得物权的行为,获得物权的事实”。物权取得条件包括:有效的取得、明确的对象、明确的内容和公正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