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份销售商品总收入为1200万元。其中商场“粮油区”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200万元,“非处方药专柜”销售免税药品收入1万元(均为不含税收入)。当月发生粮油、食用植物油进项税额56万元。其他商品进项税额180万元。混合还是兼营?如何缴纳增值税?
carol.
于2022-05-27 09:20 发布 1025次浏览
-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2022-05-27 09:40
这个是属于兼营不同业务。
不得抵扣的进项=560000*1/1200=466.67
应交增值税=9990000*0.13+2000000*0.09-(560000-466.67)=9191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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