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月份开了纸质普通发票,在5月的时候我准备开负数发票冲回,因为纸质不够,我就开了电子负数普票冲回。 但是在开电子负数发票的时候,有个【销项正数发票类型】,我选择了【电子票】,而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之后我又输入了1月的纸质发票代码和号码,还有日期。 在填完这些后,系统显示了没有找到信息,但是当时我只是对了对代码和号码跟1月的纸质发票相符,就继续填写了负数发票。 开具之后,我才发现开负数发票需要选择正确的正数销项发票类型。 现在就是,我的正数发票类型应该选择普通发票,我却选成了电子发票,我想作废,也没有作废的选项,这样的情况会造成什么后果?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弥补?如果放着不管的话,除了多交企业所得税外还有其他问题吗?
学堂用户fazvpu
于2022-05-28 00:57 发布 73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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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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