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销售循环审计销售给J公司硬件1017万元(含税,增值税率13%)。发货单、发票、安装验收报告、销售合同核对后无异常,截止到审计时,货款全部未收到。2011年度,X公司确认该项销售收入900万元。注册会计师在对J公司1017万元款项进行函证时,J公司回函予以确认,但在注册会计师进行电话询证时,J 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其从未与X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不存在欠付X公司债务的情况。请指出是否应进一步实施审计程序。 若已证实该项销售业务系虚构,请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寂寞的羊
于2022-05-29 15:29 发布 56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05-29 15:47
同学你好,需要进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因为书面回函和直接电话联系的回复不一致,怀疑书面回函是伪造的可能,检查书面回函,并检查发货单等的真伪。必要时直接获取货物承运、验收人员的信息予以核对。
如果已经证明是虚构的,注册会计师要考虑是否影响对被审计单位诚信的判断,并就该事项与治理层讨论,该事项重要,考虑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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