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两家分支机构,我是总公司,现在正在做所得税清算,21年第4季度开始对分支机构进行分配,其实应该是从21年第一季度开始分配,只是当时不知道要办手续,以为是要等汇算清缴的时候一起办,总公司在21年第三季度申报缴纳了30 万的企业所得税,现在做21年的汇算清缴,这30万的税应该怎么填列,系统带出的数据是这30万不分配了。我应该怎么操作,这30万是不用分配了吗?
嘻嘻
于2022-05-30 09:25 发布 3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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