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这句话怎么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购买方不是给境外公司交的款包含增值税吗? 一般是有海关缴款书的吧?购买方为什么叫扣缴义务人?购买方自己缴款 凭什么来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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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5-30 17:15 发布 1047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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