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有个关联方交易的问题想咨询一下: A和B为关联企业,A的部分员工,实质上一直作为B公司的员工在B公司上班,但工资由A公司正常发放,之后A公司向B公司开票收款进行内部结算。请问这属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中的关联交易(劳务交易)?如果是的话,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报G108000关联劳务表?
墨白
于2022-05-31 11:12 发布 567次浏览
- 送心意
张乐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22-05-31 11:29
你好,这属于关联交易的劳务交易,需要填报关联劳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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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汇算清缴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业务不复杂的话,汇算清缴不难
2021-02-25 19:17:16

前者是企业做的,后者是个体户做的
2020-02-11 12:19:05

这个需要看你税局要求不,不要求可以不做
2020-02-11 21:11:39

你好,还有一个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汇算清交。
2022-01-20 10:50:04

您好
已经过了汇算清缴申报期 要修改的话 要去税务大厅
2019-09-28 1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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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白 追问
2022-05-31 11:34
张乐老师 解答
2022-05-31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