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在美国成立的跨国公司,其计划在中国设立一个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主要负责甲公司的专利、商标等特许权在中国的许可运营。预计每年取得各类特许权使用费1000万元,设立分支机构的各项可以税前扣除的支出约200万元。如果甲公司不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该200万元的费用可以由总公司负担。 请比较甲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与不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负担。
葳蕤
于2022-05-31 14:17 发布 1612次浏览
- 送心意
月亮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2-05-31 15:02
你好,如果甲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则每年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00)x25%=200万元。如果甲公司暂时不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则每年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x10%=100万元。不设置分支机构为佳。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如果甲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则每年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00)x25%=200万元。如果甲公司暂时不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则每年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x10%=100万元。不设置分支机构为佳。
2022-05-31 15:02:00
转让无形资产都要交个税吗?
2021-05-16 01:18:02
您好,这里是个人所得税项目,如果是企业的话,是不适用的,这里针对的是个人,也就是自然人,员工或投资者转让的,也只限于他个人名下的特许权使用费。
2018-08-21 17:09:37
不可以税前扣除
你总分公司本就是属于同一法律主体
集团内部企业间
2019-08-26 17:01:21
您好!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逐步将转让技术专利、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分析应税服务范围范畴解释 特许权应该纳入增值税范畴
2017-06-11 13:40:4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