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张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招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发生的。我们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是我公司承担食宿费用。问:1、可否将此餐费计入“中介机构费用”,不计入“招待费”核算;2、此专票可否抵扣进项税。
狂野的玉米
于2017-05-13 12:59 发布 124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不能抵扣。
2016-11-19 09:12:52

旅客服务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这种都可以抵扣增值税,
金税盘和他的服务费可以全额抵扣增值税
专票不允许抵扣的,这个需要看具体的业务,福利费、招待费、贷款服务、娱乐服务、餐饮服务,这些不允许抵扣。
2022-02-20 14:08:24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2019-04-20 13:37:03

你好,可以 的
2016-11-19 10:50:08

1,需要计入业务招待费
2,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017-05-13 14: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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