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参加北京集体土地非宅腾退项目,收到补偿款,不知怎么开发票?补偿项目有林木,青苗,机器设备,非住宅房屋及地上物,停业停产,搬家奖励,移机费等,开始我以为是政策性搬迁,就按照政府补贴开的发票,结果咨询后说不属于政府赔偿,我们是和村里签的解约协议,要分别开票缴税,但是停业补偿,搬家奖励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开收据即可,可是对方不同意,我就把这些费用记到不动产里面按照不动产的价外费用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您看可以吗?
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
于2022-06-06 09:08 发布 87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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