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明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立于2020年八月,属于销售空调的商业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增值税月报所得税季度预缴年终汇总清缴2021年五月,长春光明有限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一,一日购机100台空调,取得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格为十万元,税额13000元,空调已经验收入库款项已银行存款支付发票未认证 2,六日销售80台空调给a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不含税金额注明96000元税额12480元,空调已经发出控制权,已经转给a客户款项,银行全部收
学堂用户ddqhyk
于2022-06-08 10:48 发布 45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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