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淑女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5-16 08:2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而在会计上,对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以职工福利的情形按照公允确认收入,可见,会计与税法的处理是一致的,不需纳税调整。而对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由于其已改变了生产、经营需要的用途,成为了最终消费品,会计上在购进时做进项税处理,在改变用途时以“进项税额转出”的形式转计人相关成本费用中去。
税法的规定有其充分的理由与合理性,为了保证税法的权威性,一般只能调整会计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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