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5-17 13:51
您好!自2017年2月1日起,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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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应纳税额就需要计提,如果减免了就不需要计提的
2018-10-09 16:02:01
小规模纳税人要交的附加税是
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2015-11-30 11:53:20
http://www.docin.com/p-570194149.html 看看这里的解释
2015-11-30 11:11:43
您好,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免附加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符合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 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通过填报申报表及其附表履行优惠备案手续,无需报送其他资料。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到期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2019-07-04 08:56:04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2020-05-13 14: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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