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是2016年1月1日注册成立的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度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资料如下:(1)本年度实现税前会计利润4040万元,(2)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 (3)持有的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上升40万元;(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0万元;(5)计提坏账准备60万元; (6)本年度会计计提的折旧费为8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费为100万 元; (7)本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甲企业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以万元为单位计算并回答下
。
于2022-06-18 15:18 发布 853次浏览
- 送心意
朱小慧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06-18 15:31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4040-100-40+20+60-(100-80)+40=4000
本期应交所得税=4000*25%=1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形成40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固定资产形成20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坏账准备形成6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无形资产形成4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40+20)*25%=15
递延所得税资产=(60+40)*25%=25
所得税费用=1000+15-25=990
借:所得税费用990
递延所得税资产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5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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