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6-21 09:20
根据财税10号公告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的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