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果在外地招商引资园区开办公司,是与北京公司弄母子公司(独立报税)或总分公司(汇算清缴时,总公司合并报税),还是独立的申请一个与北京公司无关联的公司呢?综合考虑三种形式那种更有利一些呢?
阿宝
于2022-06-22 17:00 发布 485次浏览
- 送心意
秦枫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税务师
2022-06-22 19:11
你好,首先你要搞清楚外地招商引资的园区对你的组织形式,有没有什么要求。还有出于你的经营模式。还有你大概的全年收入,全年利润。你是否想要用这个分公司来提高总公司的知名度?如果你想要提高总公司的知名度和规模的话,那你肯定是选择分公司这种模式,这样的话,整个收入成本合并计算,可以提高公司产值。如果不用提高知名度,成立子公司新公司,如果园区有返税政策,你可以成立子公司或者重新注册公司。这样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有税收返还政策。你要先了解你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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