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请问1、账面上的销售收入是按价款/1.09,那以上公式的销售额是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调整吗? 2、土地成本已经从销售额中扣除,那主营业务成本是否也要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减对应的土地价款/1.09?
笑
于2022-06-22 20:16 发布 1517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2-06-22 20:19
你好!这是增值税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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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工程,有销售,可以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下面分别设置不同明细的
2019-03-31 11:49:42

可以的!! 祝您生活愉快!
2019-03-31 14:04:37

你好!这是增值税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无关的
2022-06-22 20:19:59

你好,购进计入库存商品
销售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2016-10-10 22:17:19

你好,是的主营业务成本
2017-05-19 14: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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