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4 09:55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项目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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