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4 23:02

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纳税人,因而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均由投资人也就是股东进行申报和缴纳;合伙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即便未进行分配,也应当视同分配,并入股东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亏损则不得与投资者的利润合并。也就是说合伙企业的应分配所得是可以抵减投资人的亏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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