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2-06-28 11:54

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按持股期限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即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郭老师 解答

2022-06-28 11:5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个人将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也就是说,转让境内股票暂不征税,转让境外股票应依法缴税。

一个转让
一个收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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