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6 17:57

     我们是一家化工企业,目前处于基建期。为了尽快投产,赶工期,我公司想通过奖励的方式激励乙方施工单位,例如:原定工期是在9月30日完成,现在提前到8月30日完成了,我公司会对乙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     但是目前对于此项奖励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我们还不太了解,关于此种业务是否有相关政策? >

李老师2 解答

2017-05-26 18:11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依据以上规定,贵公司这种奖励属于提前竣工奖,贵公司这种奖励属于建筑业营业税征税范围,对方需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也需要对方开发票给贵公司。 
  贵公司应该就收取的发票计入建造房屋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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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一家化工企业,目前处于基建期。为了尽快投产,赶工期,我公司想通过奖励的方式激励乙方施工单位,例如:原定工期是在9月30日完成,现在提前到8月30日完成了,我公司会对乙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     但是目前对于此项奖励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我们还不太了解,关于此种业务是否有相关政策? >
2017-05-26 17:57:11
这个班组属于个体承接工程还未结算的
2018-11-29 11:41:06
你好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019-01-05 16:00:50
您好,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 贷:库存现金等 或由本单位员工代领出此部分奖金。
2020-07-08 15:47:07
你好 和工资发放是一样的 只是没有计提社保的分录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个税 贷:银行存款 
2021-06-28 1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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