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安安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07-04 14:42
前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假设产生商誉3000
吸收合并中的免税合并:①账面价值=3000万元,计税基础=0万元,初始确认时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②该商誉在后续计量过程中计提减值准备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
吸收合并中的应税合并:①账面价值=计税基础=300万元,初始确认时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②该商誉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计提减值准备,使得商誉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控股合并,不区分应税合并或免税合并:
①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维持原购买方的计税基础,而账面价值应反映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为商誉。
②考虑所得税影响后计算的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原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持股比例
③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账面价值=3000万元,计税基础=0万元,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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