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7 15:06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2009.05.04)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属于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请审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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