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筹建店铺所花费的装修费,装饰店铺购买的饰品。为销售而购入的厨房设备等。有些费用去年发生有些今年发生的,装修费分期付的已付清的。店铺还未完善,前期的账没有人做的。零散的费用两间店已经混一起了。这些费用怎么入账?分两三年摊销的,分录怎么做。
kj_NNaUYweiMU7P
于2017-05-28 10:08 发布 808次浏览
- 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 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2017-05-28 10:18
首先看一个两个店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是多少时间,正常经营而言,基本上是采用这个租赁期进行摊销,比如说租赁期3年,装修了解2个月,装修的两个月没会计也没摊销,那么会计来了,只能摊销36个月-2个月=34个月了,你正常的摊销期间就是34个月了。有可能你装修的很好,可以用5年,担没用,36个月过房东让你退租了,因此此时只能按34个月进行摊销。两个店不能区分费用了,按面积将装修费分摊成两个店铺的装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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