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融资顾问费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
jossonli
于2017-05-29 18:44 发布 344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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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9 18:48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法规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十二条规定,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字34号)第二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
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根据上述规定,顾问合同,如果属于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如果属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合同,不贴印花;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无代扣代缴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