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1 16:3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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