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 这道题“(3)集团项目组认为对 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信息执行的工作、对集团层面控制和合并过程执行的工作以及在集团层面实施的分析程序还不能获取形成集团审计意见所依据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集团项目组决定对甲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答案如图内容,怎么理解答案的意思呢?为什么不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反而要去选择不重要的部分去做程序?
emoli苏
于2022-07-13 23:25 发布 637次浏览
- 送心意
丁小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7-14 06:01
您好!因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以才想通过不重要的组成部分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不是一竿子打死就出具非无保留意见。
如果集团项目组认为对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的工作、对集团层面控制和合并过程执行的工作以及在集团层面实施的分析程序还不能获取形成集团审计意见所依据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集团项目组应当选择某些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已选择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亲自执行或由代表集团项目组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下列一项或多项工作:(1)使用组成部分重要性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审计;(2)对一个或多个账户余额、一类或多类交易或披露实施审计;(3)使用组成部分重要性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阅;(4)实施特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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