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个问题:银峰公司于14年4月开具工程发票20万给南京长江污水处理工程公司,此笔工程款20万于14年2月已收到,当时代扣代缴20万税款6780元由南京市 长江污水处理工程公司代垫,现银峰偿还长江污水代垫税款6780元,现金偿还。因为齐老师的分录是这样的:借:应收账款-长江污水公司 6780 贷:库存现金 6780,我想知道当污水处理公司帮银峰代垫税款时,那应该怎么做分录,当时挂的是借:应交税费 贷:应收账款吗?
彩虹
于2015-01-14 21:30 发布 6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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