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5 11:01
我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下设有子公司A,A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其中外方持股比例25%,我公司与外方签订合同收购16%股权。外方投资人情况:初始投资为自然人股东,初始投资成本100万元,后该自然人注册公司B,自然人将此25%签订协议无偿转让给B公司,当时税法认定视同销售,按照转让时的评估价1000万元扣除成本后按照20%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提问:现在该公司16%股权评估后价值1800万元,怎么计算B公司应缴税金?企业所得税的成本如何确认?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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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5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