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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oli苏
于2022-07-26 15:27 发布 886次浏览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7-26 15:36
你好。老师正在处理中。
玲老师 解答
2022-07-26 18:24
您好,就是这样情况,这是税法规定,一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新股东)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2-07-26 18:27
√1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前,被收购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未转增股本,而在股权交易时将其一并计入股权转让价格并履行了所得税纳税义务。 √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新股东)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取得的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税。 (2)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 股权收购价格减原股本差额对应的部分:不征税 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 √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即: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新股东将所持股权转让时,其财产原值为其收购企业股权实际支付的对价及相关税费 √企业发生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等事项后,应在次月15日内,将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面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案例】甲企业所有者权益5000万元,其中: 实收资本1000万元,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合计4000万元。 假定多名自然人投资者(新股东)向甲企业原股东购买该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价4200万元,新股东收购企业后,甲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4000万元向新股东转增实收资本。『正确答案』在新股东4200万元股权收购价格中,除了实收资本1000万元外,实际上相当于以3200万元购买了原股东4000万元的盈余积累,即:4000万元盈余积累中,有3200万元计入了股权交易价格,剩余800万元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 甲企业向新股东转增实收资本时,其中所转增的3200万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转增的800万元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处理A公司(股东为自然人)原账面资产总额为10000万元,负债为40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2000万元,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合计4000万元。假定多名自然人新股东向A公司原股东购买100%股权,股权收购价为5000万元。收购完成后,A公司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40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请问:如何计缴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解析:(1)股权收购时:原股东股权转让所得=5000-2000=3000(万元)原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20%=600(万元)(2)新股东以低于企业净资产的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3000万元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1000万元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新股东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000-5000=1000(万元)新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20%=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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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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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解答
2022-07-26 18:24
玲老师 解答
2022-07-26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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