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蒜题,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如果存在综合所得,是不是就不减除费用六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是存在收入肯定就有综合所得,怎么能不咸厨呢?
满意的月亮
于2022-07-26 20:02 发布 1120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啊
2017-11-30 17:48:11
你好,是应纳税所得税额
2019-10-14 19:33:55
同学你好
根据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各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再减去各项扣除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剩下金额。小税点特别提醒:应纳税所得额并不是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哦,但两者之间也有联系。
应纳税所得额基本公式有直接法和间接法,直接法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再减去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剩下金额;而间接法等于利润总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加上或者减去纳税调整额。
2022-05-18 12:15:49
你好是0的
弥补亏损160000的
2020-07-03 19:37:33
你好,可以享受的,按照累计金额计算的
2019-02-10 12: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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