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6 16:29

"该业务在缴纳营业税时实行差额征税,开具代开普通发票,而营改增试点政策中并未对此业务延续差额征税政策。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三十七(二)规定“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的,可不计算增值税销售额。若电费发票不是直接开给业主,不符合上述规定,则物业公司按转售电处理。分两种情况: 
(1)如果物业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向业主收取金额的3%缴纳增值税。 
(2)如果物业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按照取得的电费发票计算进项、开具给业主的电费发票计算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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