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宁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2-07-27 13:42

您好,是什么政策呢。

合适的眼神 追问

2022-07-27 13:44

就是月不超10万季度不超30万元,免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个政策

晓宁老师 解答

2022-07-27 13:46

月销售收入不超10万免附加费的政策出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12号通知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享受这个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 享受政策的主体不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只要应纳税的销售额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不能依据月销售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这个金额,来判断该项政策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专属优惠。
2. 能否免征主要看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与是否缴纳增值税没有必须的联系。即使月销售额在10万元之内,不能免增值税的,也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比如,某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增值税税款,那么与增值税税款相应的教育费附加也是不需要缴纳的。

合适的眼神 追问

2022-07-27 13:51

好的,知道了谢谢你

晓宁老师 解答

2022-07-27 13:51

不客气,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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