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 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2017-06-07 01:10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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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 .T 追问
2017-06-07 01:36
吴月柳 解答
2017-06-07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