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2:11

"由于我国税收管理在很多时候过分倚重了“以票控税”,给一些初涉会计职场的人一个误会就是——会计做账必须要见到发票才能做账。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误区。 
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真实反映经济业务,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就不需要发票。  
1、仅仅是反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 
可以使用收据、借款单以及合同、银行回单等作为做账依据。比如预收定金、支付欠款、资金拆借等。  
2、发生的业务属于非税经济业务 
比如企业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是还未履约就有一方违约,最后法院裁定或判决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此时由于还未涉及到应税,故支付违约金就不涉及发票。但是,双方可以依据法律文书、银行回单等作为做账依据。  
实务中,类似这种情况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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