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规定可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但加计扣除后会出现亏损,该亏损可否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jossonli
于2017-06-07 13:01 发布 1561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3:07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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