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3:07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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