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3:57
②加工承揽合同:应纳税额=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公式中的加工或承揽收入如有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其中原材料金额可剔除计税。但受托方提供的辅助材料等金额不能剔除。 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税额=收取费用×万分之五。 ④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税额=承包总金额×万分之三,公式中的承包总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不知道你是属于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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