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3:57

②加工承揽合同:应纳税额=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公式中的加工或承揽收入如有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其中原材料金额可剔除计税。但受托方提供的辅助材料等金额不能剔除。 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税额=收取费用×万分之五。 ④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税额=承包总金额×万分之三,公式中的承包总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不知道你是属于哪种。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