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8:27

请问目前沈阳市地税局执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免税额是否为沈阳市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900元的3倍即149700元。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7 18:41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辽地税个[2000]167号)文件规定:“一、对我省境内的国有企业职工,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二、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字为准。”同时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沈人社发[2013]74号)文件规定:“2012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719元。”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 为什么老师讲解的案例很模糊

    您好,可以和客服反应一下这个问题呢

  • 请问老师,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区分仪器和设备的

    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仪器通常是指用于分析、测量等用途的精密或实验用的器械。 一般来说,仪器具有以下特点: 较为精密,用于特定的分析、测量或实验等任务; 功能相对较为单一,专为某一特定目的而设计; 构造较为复杂,可能由多个部件组成; 价值相对较高,需要进行专门的管理和维护。 例如,研发过程中使用的显微镜、分析天平、光谱仪等可被视为仪器。 而设备的概念相对更广泛,它可以是用于生产、施工等现场的工具、机械或其他装置。 例如,用于研发活动的生产设备、运行维护设备等可被看作设备的范畴。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仪器和设备的具体区分可能没有绝对明确的界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关键是这些资产是否用于研发活动,并且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可以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进行归集。但需注意的是,房屋的折旧费不能纳入其中。如果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企业应对其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此外,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 老师,公司有系统,成本会计日常需要审核仓库的哪些

    你好仓库只需要审核进销存。也就是进货单出货单。

  • 公司举办体育运动会,发生以下业务:1、购买运动服、

    你好,你们公司本身是做什么的

  •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食品企业,公司自己生产的产品

    你好这个月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