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的固定资产即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又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jossonli
于2017-06-07 18:35 发布 39796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8:39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根据以上规定,购进的固定资产用于应税项目同时也用于免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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