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8 08:01

我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了一家公司,合作经营,5年进行分配一次,现要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我想问一下,未分配利润最高能分多少?我司不想进行分配利润,有哪些法律支持,或者不分配利润的好处有哪些?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8 08:13

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首先要缴纳所得税;税后剩余部分的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利润再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支付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反税收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弥补亏损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完的亏损,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税前弥补和税后弥补以五年为界限。亏损延续未超过五年的,用税前利润弥补,弥补亏损后有剩余的,才缴纳所得税;延续期限超过五年的,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3)提取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规定,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顺序在支付优先股股利之后。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以统筹使用。其主要用途有两个方面:弥补亏损和按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转增资本金就是将盈余公积金转为实收资本,它实际上是向股东发放股票股利的过程。 
  (4)提取公益金(新《公司法》已取消)。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5%-10%。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本年度的利润也可以留一部分用于次年分配。股份制企业提取公益金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①支付优先股股利。 
  ②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当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分配给自然人股东 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分配给法人股东 则由法人股东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8 08:10

对公司可分配利润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分配,分配多少,留存多少,权限在于股东会。以下是公司法中关于利润分配方面的规定,供您参考:《公司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第八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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