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8 08:43
我公司于2012年12月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目前正在修建厂房。公司共征用土地面积128788平方米,成交确认书上的土地出让价为每平方米376.8元,公司已按规定支付价款48527319元,而实际取得土地价款应按30000元/亩来计算,共计193.18亩,实际取得土地的成本应该为5795400元。我公司分了4次付清的48527319元给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第一次付了215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后来转作土地价款,后来又付了276万元,2000万元、4267319元。房屋管理局又分3次分别返还了2000万元、4267319元和18464540元给我公司。请问老师们我付出去的几笔钱该如何做账、返回来的3笔钱我又该如何做账务处理,付出去与收回来的钱的差额我该计入哪个科目呢?怎样做取得土地成本的会计分录呢,取得的土地我还应该缴纳哪些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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