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所在公司是餐饮企业,是总分结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工会经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由总部汇总纳税,总部名下有6家分店,总部、各店在财务软件里各自单独核算,主要提供餐饮服务;其中有3家门店自己单独申报环境保护税,印花税,个税,剩余的部分都是由总部汇总申报。 大概2021年1月春节前,单独申报的3家门店由各自的税管员通知会计:让核定环保税税种并补交了滞纳金和税款,但是总部的专管员没有联系我必须认定环境保护税,我也没有主动去认定该税种,所以不知道总部是否应该交环境保护税公司是93年成立的,经历了营改增以后,税务局对企业的管理方式就一直这么延用下来了。总公司不提供餐饮,每个月主要有租金收入,调拨
哭泣的花瓣
于2022-08-14 16:01 发布 92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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