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93年成立的,经历了营改增以后,税务局对企业的管理方式就一直这么延用下来了。总公司不提供餐饮,每个月主要有租金收入,调拨给外阜门店的干货红酒收入,然后是管理底下的门店,集中拨付各店资金我目前所在公司是餐饮企业,是总分结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工会经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由总部汇总纳税,总部名下有6家分店,总部、各店在财务软件里各自单独核算,主要提供餐饮服务;其中有3家门店自己单独申报环境保护税,印花税,个税,剩余的部分都是由总部汇总申报。 大概2021年1月春节前,单独申报的3家门店由各自的税管员通知会计:让核定环保税税种并补交了滞纳金和税款,但是总部的专管员没有联系我必须认定环境保护
哭泣的花瓣
于2022-08-14 17:03 发布 91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08-14 18:44
首先,这个你这里有总部,下面有一些门市,那么你这些分店呢,如果说没有在同一个地区,那么所属税务局管辖是不一样的。那么这种情况你就根据你当地税务局核定的数据处理就行了,并不一定所有的都要一致。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