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特别不理解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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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8-16 15:38 发布 2550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8-16 15:39
你好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是指是否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
先说下涉及的两个概念。①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行为。比如你去一个服装店问店员,这件衣服多少钱,这就是你想与店家发生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②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1.民事法律行为和准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没有有效的意思表示,不能成立。
2.事实行为不需要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但是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意思表示,而是你有或者没有意思表示不影响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因为事实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变动是法律事先规定好的,所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需要考虑。比如某天夜里你心血来潮写了一首诗,写完感觉读不通顺利就扔一边了。这个时候对这首诗你已经自动取得了著作权,你说我只是随便写写,没想发表也不需要著作权啊,但是不好意思根据法律规定,你已经取得了它的著作权。
3.法律事件是指完全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例如地震、台风,时间的经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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