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试点单位,采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进项税额。2020年5月,该企业购入农产品主营业务成本6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40%,适用的扣除率是9%,则当期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老师我是这么算的 600×40%×9% 答案是:600×40%×9%÷(1+9%)=19.82(万元)我不明白为啥要除以1+9% 农产品采购进来不是直接用买价*税率吗
phoebe
于2022-08-19 16:48 发布 79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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